记者从江苏省水利厅获悉,镇江市机构编委会办公室在近日批复同意了在该市水政监察支队增挂“镇江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牌子。至此,江苏全省13个市均已设立了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标志着江苏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体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为适应水利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按照“质量强水”实施意见的要求,近年来,江苏省省水利厅大力推动全省各地高度重视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建设。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宿迁、徐州、淮安、常州、连云港、镇江6个市先后独立设置了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其他各市原有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也得到了充实和加强。与此同时,全省有35个县(市、区)设置了县级质量监督机构。
水利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市、县(市、区)质量监督机构的建立健全,不仅完善了“项目法人负责、勘测设计和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政府部门监督”的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了我省水利工程建设的管理能力,更促进了工程质量水平的不断提升。